我國警服七次演變

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我國警服的式樣不斷變化,新中國成立之后,人民警察的制式服裝,從1950年起,在顏色和款式上進行了七次改革。 

  1、五零式。

  2、五五式。于1953年設計了人民警察五五式制服、裝備及帽徽圖案,經政務院批準制作,于1954年開始在中蘇聯(lián)運客車上的乘務民警中試穿。 

  3、五八式。顏色由藏青色改為藏藍色,增加領章。領章正中間綴銅質盾牌,盾牌浮雕一大四小五個五角星。各警種一律佩戴領章。

  4、六六式。再次與部隊服裝趨同,上衣草綠色,有紅領章,下裝藏藍色。取消大檐帽。草綠色軟帽綴一圓形旗圖案。 

  5、七二式。為區(qū)別軍、警服裝,突出人民警察的特點 

  6、八三式。上世紀70年代以后,隨著人民警察正規(guī)化建設的逐步推進,開始著手人民警察服裝制式的改革工作,至1983年完成設計,此即八三式警服。

  這是改革較大的一次。除草綠色、紅領章沒有新意外,其他變化都很大:上衣有飾有黃邊的肩袢;袖口有兩條黃色袖線,下衣飾有紅褲線;大檐帽上有了警徽,胸前有了警號,上衣有了臂章;臂章上雖然仍有“公安”二字,但下面出現(xiàn)英文“POLICE”。

  7、八九式。1989年6月30日, 對八三式警服進行改革。八九式警服基于八三式,公安臂章由懸掛式改為直接縫制在夏裝與冬裝上,臂章的款式與八三式相同。 

  8、九九式。即2003年10月1日換穿的新制服。藏藍色外套,基本顏色為藏藍,與警察服裝基本接軌。其細微處是臂章上幾十年的“公安”二字變成了“警察”。襯衫按級別分為白色、灰色和藍色。帽子也改為藏藍色,警徽等服飾改為銀白色。